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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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價: | 面議 |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 發布時間: | 2023-11-28 11:51 |
| 最后更新: | 2023-11-28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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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不同
普通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
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利潤分配不同
普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
損。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
除外。